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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林办﹝20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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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绿盾 2018"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
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绿盾 2018" 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及省厅、市局《"绿盾 2018"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保护优先理念,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把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切实强化林业部门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和打击自然保护区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开展"绿盾 2017"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我县林业系统 1 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落实管理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充分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同步开展林业系统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管理质量评估,进一步掌握全县自然保护区管理质量现状,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为确保"绿盾 2018"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序开展,决定成立365娱乐"绿盾 2018" 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胜春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霖和局党组成员唐伟中任副组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胡立平、办公室主任方纯荣、森保股股长钟建平、林地股股长彭乐夫、林业执法巡查大队大队长汤演兵、林场管理站站长钟明政、法制股股长王湘西、生态公益林管理站站长郑军、幕阜林场场长余旺林、城关林业站站长赵浙江、南江镇林业站站长邓平江、虹桥镇林业站站长张雷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林业局森保股,钟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负责对"绿盾 2018"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沟通协调、现场督察、信息综合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服从领导小组调度安排,承担整改巡查、抽查、验收和评估等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办公室:主要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
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执法巡查大队:负责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森保股:主要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协调工作,收集和填写有关资料,汇总上报。做好迎接国检、省检的准备工作。
林地股:主要负责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情况的调查工作。
林场管理站:主要负责此次专项行动与林场方面的协调工作。
法制股:主要负责此次专项行动法律、法规方面的解释
和释疑。
生态公益林管理站:主要负责在自然保护区内破坏生态公益林的情况调查。
幕阜林场:主要负责林场与幕阜山自然保护区范围重叠部分,各类违法违规建设的自查自纠。
城关林业站:主要负责仙姑山自然保护区各类迎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以及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自查自纠,并配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
南江镇林业站:主要负责本乡镇幕阜山自然保护区范围
各类违法违规项目的自查自纠,并配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
虹桥镇林业站:主要负责本乡镇幕阜山自然保护区范围
各类违法违规项目的自查自纠,并配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绿盾 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 针对"绿盾 2017"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中央环保督查交办问题,对照省林业厅印发的《全省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及湘林办护函"2017"1 号文件中列出的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清单,重点检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确保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已销号问题不反弹;要对问题突出的自然保护区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经整改后问题仍然突出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进行约谈。
(二)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清单,重点针对 2017 年下半年新增和扩大的工矿和水电开发、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建设和活动、媒体曝光、非政府组织和群众举报的信息等进行深入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各单位要对照问题清单,认领查处,针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拉条挂账、整改销号",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 对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要及时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
(三)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质量检查工作。针对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财政投入、总体规划制定与执行、土地权属、勘察确界、生态旅游管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保护成效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估检查。检查采用百分制标准评分,共分为4 级,分别为 A(优秀 90-100)、 B(良好 80-89)、C(合格 60-79)、D(不合格 60 分以下)。 各单位要编制好自查评估报告,并收集整理好各类迎检资料,确保国检、省检合格。对此次检查不合格、问题突出的自然保护区,县局将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建议连续两年取消申报项目和修筑设施行政许可的资格,还将建议或提请县政府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对于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自然保护区,将建议县政府先行严格追责问责,再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给予降级或撤销。
(四)严格抓实追责问责。县局将严格按"绿盾 2018" 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要求,对不认真组织排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未严肃追责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管理不力负有主要责任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约谈或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负有主要责任的自然保护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林业局将建议县政府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五、工作步骤
(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为直接责任单位,要于5 月 15 日前分别成立"绿盾 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联络员;县局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定联络员,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二)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省厅、市局《"绿 盾 2018"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县各级自然保护区要于5月30日前开展自查,县局根据各自然保护区自查和督查结果,对各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形成平江县自然保护区点位核查及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明确每个问题的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要根据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需要整改问题制订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目标、步骤和措施。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三)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 2018 年 6 月底前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狠抓落实,督促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完成问题排查、处理、整改等工作。按要求填好"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追责问责情况一览表"、"自然保护区管理质量评分汇总表"等表格。
(四)迎接市级和省级督查。2018 年 6 月1日--6月20日,市局将组织对各县市区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巡查督办,检查专项工作实施情况,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相关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彻底整改到位;6月21日--7月10日,省厅将组织复查。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整改进展滞后、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县局将报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强化联动。要进一步深化对"绿盾 2018" 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重要性认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短板、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县林业局牵头负责,相关乡镇、自然保护区具体落实,森林公安、林业执法巡查、森保、林场、林政法规等多部门执法监管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二)硬化措施,整改到位。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态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做好调查取证、原因分析、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做到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接受监督。注重舆论正面引导,把握宣传尺度,做好宣传报道,利用各主流媒体和传媒渠道定期专题跟踪报道各地整改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加强与群众、 媒体和环保志愿者的信息联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形成促整改、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管理,建立机制。举一反三,通过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并及时把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工作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强化全县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全面完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确界工作,严格执行修筑设施行政许可规定,严格把关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调整。
(五)明确时间,报送情况。明确由各单位联络员负责收集信息、上报情况。请相关单位于每周五以表格形式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上报本周整改工作进度,行动中发生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7 月 5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自然保护区管理质量评估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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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