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5-06-30
内容简介: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局属各支部(总支):
今年是建党九十四周年,按照省、市、县委要求,在纪念建党九十四周年前夕,局党委决定,在林业系统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基层党支部评选标准
1、有好的领导班子。党支部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定期召开支委会;班子成员整体素质好,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关系,既分工负责,又通力合作。
2、有好的党员队伍。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党章》和党建理论知识,在建设生态平江和现代林业体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有好的工作制度。支部建立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学习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每年召开支部民主生活1-2次,按照标准及时缴纳党费。
4、有好的工作业绩。党支部能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紧跟局党委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本单位的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群众公认。
5、有好的思想作风。党支部能认真开展党的优良作风和优良传统教育,支部班子成员能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勤俭节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言行举止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称赞。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2、带头争创佳绩。自觉保护森林资源,增强护林防火意识;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为林农排忧解难。
4、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自觉抵制其他邪教组织,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做守法公民。
5、带头弘扬正气。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在工作中不索、拿、卡、要,敢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三、评选方法和名额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以各支部(总支)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在林业系统推荐评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数量,控制在各支部(总支)党员总数的8%以内,其中班子成员所占优秀比例不超过30%。
四、评选推荐上报时间
各支部(总支)将评选推荐的优秀党员名单,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讨论确定,加盖本支部(总支)公章后,以书面形式于2015年6月22日前上报局党委(交政工室),经局党委审批核实后,对被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在七一前夕进行表彰。
五、评选推荐工作几点要求
1、各支部(总支)对评选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公开地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严格程序,发扬民主,根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同时,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
3、选树典型,弘扬正气。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比例尽量向一线党员倾斜,提高基层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要将评选工作和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树典型抓全面,在单位形成良好的风气和氛围。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