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9-01
根据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8月28-31日,县林业局局长胡胜春、副局长李拥军、纪委书记唐伟忠带领局安全办、纪检监察室、林场管理站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对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苗圃、森工企业等十六家林业基层单位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此次检查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促整改等方式进行,共排查安全隐患12项,现场督促整改5项、限期整改7项。检查组对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表示肯定,对后段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建立健全的责任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三是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和查处,确保无大小安全事故发生。
据了解,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由局纪检督察室全程督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做的好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扬;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其负责人将进行约谈。